【歐洲】歐盟脫歐談判代表表示,脫歐過渡期應於2021年結束

根據金融時報報導,歐盟目前公開談判立場認為,英國所提之過渡期應於20201231日結束,並同時脫離歐盟法律管轄且排除於貿易協定之外。歐盟脫歐談判代表巴尼爾表示,在2021年歐盟執行下一個「多年期」預算前結束暫時性過渡期是符合邏輯且合理的。英國首相辦公室認為歐盟執委會所提出的過渡期指令僅是談判的起始,英國應於20193月脫歐,首相梅伊也尋求為期約2年之過渡期。

英國眾多官員認為過渡期能夠維持企業信心,且給予脫歐準備時間,但若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則會使英國面臨支付額外數十億歐元的歐盟預算。過渡期指令中明訂,過渡期內需完全遵照歐盟法規,歐洲法庭裁決之法律效力等同於英國脫歐前之效力,英國將失去在歐盟中參與決策及代表權。但巴尼爾表示,英國可能獲准在某些議題(如英國海域之漁獲配額)上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建議。

雖然英國塬則上希望在明(2019)3月前簽訂過渡期協議,但巴尼爾並未對此進行表態,僅強調過渡期協議之簽訂需與大廢除法案併行。歐盟指令也提及直布羅陀,似乎暗示過渡期協議可能取決於300年來英國與西班牙在這塊土地上之爭議。英國官員認為該指令暗示英國及其海外屬地在大廢除法案中將一視同仁,可能施行暫時的過渡期法規,但巴尼爾強調過渡期應一併考慮西班牙之利益,確保歐盟27個會員國均參與決策。

該指令證實,英國脫歐後將失去享有歐盟國際協定之利益。巴尼爾強調,英國或許可以保留部分共同漁業政策(Common Fisheries Policy),表示英國可能在歐盟年捕獲配額下分享其海域之漁權。

任何過渡期協議將部分受到英歐未來關係之政治性宣言影響,巴尼爾希望雙方之自由貿易協定之結束日期能夠明確訂在2021年。雖然英國的談判立場排除了任何非自由貿易的可能性,但巴尼爾表示,歐盟與第叁國家並無任何自由貿易協定是僅針對金融服務業所開放。(資料來源:Tex-asia20180109

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