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分享】敬請針對環境部提出之「新興關注項目自主削減管理計畫」研擬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規劃,敬請於4/28(二)前惠示卓見
產業先進 您好:
針對環境部提出之「新興關注項目自主削減管理計畫」研擬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三、附表八之修正規劃(詳見附檔),
其中修法重點為:
1. 放流水中新興關注項目連續二次超標,須提報並執行自主削減管理計畫,未依計畫執行將納入計點。
2. 裁罰機制納入河川污染指數(RPI),下游測站測出中重度污染水體者,將加重計點。
3. 資本額5000萬以上之契養或租養畜牧業,違規時將加重裁罰。
煩請協助蒐集、提供寶貴意見,並於4月28日(星期二)前回傳紙本意見提案單或線上意見回覆
線上意見調查連結:https://forms.gle/FRWHCdW2cZT9Gdeg8。
草案意見提案單-「新興關注項目自主削減管理計畫」研擬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規劃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