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分享】有關土耳其於109年4月21日公告對3,174項進口產品調升附加關稅案

一、依據駐土耳其代表處經濟組109年4月21日土耳經字第1090000148號函(如附件1)、同月27日土耳經字第1090000151號函辦理。

二、土國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導致各國需求下滑、產品供給過剩以致低價出口土國,於109年4月21日發布2份公告(土文及其中譯各如附件2及3),自即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針對進口之紡織品、服裝用皮革、鞋子、化學品、塑膠、紙、人造珠寶、玻璃器皿、鋼鐵製品、電氣暨電子產品、機械、車輛、家具、照明產品、手工具、眼鏡、廚房/餐桌用具等3,174項產品(稅號分布50個章節),於該國在其WTO承諾之約束稅率內調升附加關稅。

三、我國屬於土國對本案進口來源國分類中之第8類,爰我國銷土產品在調升附加關稅後所適用之關稅請見稅率表(附件4及5)「第8類國家總稅率」欄。

國貿局-貿雙二字第1097012596號

附件1-1090422-來文1

附件2-31106_2429_公報中文摘譯 附件2-土文公報1_加頁碼

附件3-31106_2430_公報中文摘譯 附件3-土文公報2_加頁碼

附件4-稅率表1

附件5-稅率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