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分享】工業總會─邀請共同連署重啟核四公投
敬啟者:
可靠與成本穩定的電力系統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條件。民進黨政府國家能源政策的主軸是「非核減煤」。沒有核電,少了煤電,電從那裡來? 執政黨喊出的口號是2025年,再生能源20%,煤電30%,燃氣發電50%,但可行嗎? 比較一下台灣,韓國,與日本所規劃的發電量的配比。韓國: 2030年再生能源20%,燃煤36%,燃氣19%,核能24%;日本: 2030 年再生能源22~24%,燃煤25%, 燃氣 26%,核能20~22%。日韓土地面積比我們大,人口密度比我們低,設定的再生能源目標與我們差不多,我們要在7年內完成,他們是12年! 如果我們不是急著發展海上風力發電,也不至於要撒下重金,吸引外商團隊進駐。
去年一群對台灣能源政策感到憂心的朋友們,發動「以核養綠」公投,訴求廢除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該項公投案於11/24九合一選舉中獲得近600萬民意的支持,戳破反核團體宣稱「非核家園」是全民共識的謊言。沒想到,執政黨竟然完全沒有尊重民意的謙卑,擺出蠻橫偏執的態度,並認為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就能回應民眾對政府不當能源政策的不滿,對於期待2025年後持續使用核能發電的多數民意置之不理。今年4/27日蔡英文總統還帶領「廢核」遊行,向600萬民意嗆聲。
去年公投案通過後,我們就說過若政府不做適當的回應,我們會在2020年總統大選繼續提出續用核電的公投案。基於公投法一案一事的規定,以及民進黨會以法匠的態度來詮釋公投的結果,考慮短中長期所面臨的挑戰,可以提出之公投命題包括:(1) 現有核電廠執照之更新,延役20年;(2) 核四廠的啟封商轉;以及(3) 立法保障核能發電在國家能源政策中之地位。前兩個屬政策創制,第三個為法律創制。目前進度最快的是「核四商轉」公投案。核能四廠對台灣供電系統的重要性如附件所述,請您參考。
民進黨在修改公投法,企圖讓政府擁有更大的權力,決定公投案是否能在大選時投票!我們要在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修改前(初估是6月上旬),將35萬份「核四商轉」二階連署書送進中選會,確保該案的投票日應採舊法,不受新法的限制!
期待您能發動所屬一起連署支持「核四商轉」公投案。連署書如附件。請儘速將收集之連署書寄到108-49 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105號26樓之2,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先生收
敬 頌
時 祺
「以核養綠」公投推動團隊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