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分享】請協助推薦法院事業組勞動調解委員,並於108年5月15日前,依附件四說明

主旨:請協助推薦法院事業組勞動調解委員,並於108515日前,依附件四說明,提

供推薦名冊等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勞動事件法已於107125日公佈,施行日期將由司法院另定之,另依該法第21

條第1項規定「勞動調解,由勞動法庭之法官一人及勞動調解委員二人組成勞動調解委

員會行之」,因此須各界推薦具雇主觀點、經驗之事業組勞動調解委員共同參與勞動調

解程序。

   二、本案聯絡人華清吉先生,電話:02-27033500171,煩請推薦單位於1085

15日前彙整附件五表格後,並將相關資料寄至 cchua@cnfi.org.tw信箱(免備文),以利

本會彙整推薦名冊,供全國各地法院完成遴選作業。

函文:

附件一、委員基本資料表:

附件二、同意推薦書:

附件三、聲明書(空白):

附件四、勞動調解委員推薦作業說明:

附件五、推薦勞動調解委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