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週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名稱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檢送公布令影本。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業奉總統108年1月16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05221號令公布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檢送公布令影本(含法律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查照轉知。 說明詳如附檔

函文與總則